康祥健康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購買本服務之學員/會員(以下稱「乙方」)間,依本契約條款成立之網際網路教學與行為輔導服務契約。
乙方於線上購買、註冊或啟用本服務(包含但不限於課程平台登入、加入照護群組、接受個別建議或領取教材),即表示乙方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契約全部內容。
本契約旨在兼顧乙方之合理權益,以及甲方對專業服務、教材內容、社群維護與智慧財產之保護;並使雙方就退費、暫停、使用範圍、義務與責任有明確之共識。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之線上課程、行為追蹤與生活型態指導、營養照護建議、行為改變陪跑、教材下載、社群參與、追蹤與回饋、定期諮詢等相關服務(以下合稱「本服務」)。
雙方就本服務之權利義務,悉依本契約約定。
1. 甲方提供本服務之平台、管道與工具包含但不限於:
(1) 甲方服務網站:https://nutrition.ricky.tw/
(2) 照護/追蹤 LINE 群組或其他指定通訊群組/聊天室
(3) 課程/教材平台(包括線上課程影片、教材檔、指引工具等)
(4) BeBetter 成長學院社群平台(例如 Skool 等)
2. 適用對象:完成付款之註冊即購買型學員(即乙方)。
3. 本服務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1) 線上課程(影片、觀念教學、工具模板等)
(2) 行為/飲食/運動追蹤與調整建議
(3) 管理師/營養師諮詢或視訊回饋
(4) 目標設定、檢視進度、壓力/睡眠/情緒習慣管理之輔導
(5) 社群支持、學習資源更新、活動優先參與權
1. 乙方應自備可供穩定網際網路連線之軟硬體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WiFi 等)。
2. 若乙方因自身設備或網路品質不足而影響使用,不影響本契約效力及甲方之收費權。
3. 除雙方另有約定由甲方提供外,乙方與其電信/網路業者間關於上網服務之權利義務,悉依雙方間契約處理。
1. 乙方於甲方指定頁面完成方案選擇並付款,即表示乙方已充分閱讀、理解並同意本契約內容,雙方並以電子文件方式成立契約。
2. 甲方於收款後,將以電子郵件、簡訊、課程啟用連結、群組邀請或其他可識別身分之方式通知乙方啟用服務。
3. 本契約自乙方完成啟用程序,或甲方首次提供個別化服務(擇其先發生者)起生效。
4. 乙方完成付款即表示同意甲方於合理時間內啟用服務,啟用之時間與程序逕依甲方之設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立即收到帳號為由主張解除或延遲契約生效。
1. 乙方如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本契約始生效;乙方如為無行為能力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約。
2. 未符前項者,本契約對乙方不生效,甲方亦不得逕要求法定代理人履約或賠償;惟乙方/法定代理人仍應返還已取得之教材、帳號、內容或服務價值。
1. 乙方完成購買後,甲方得以驗證信、帳號、序號或臨時密碼等方式提供啟用資訊,乙方應依指示設定專屬密碼並完成登入。
2. 帳號僅供乙方個人使用,嚴禁轉讓、共享、出租、出售或提供他人登入。若經查有不當共用,甲方得限制或終止該帳號服務並保留求償權。
1. 乙方應提供真實且必要之個人資料,以利甲方提供追蹤、回饋與帳務聯繫。
2. 乙方個資如有變更,應即時通知甲方更新;如未更新致影響權益者,由乙方自行承擔。
1. 乙方了解並同意,甲方提供之服務方案可能包含一項或多項內容;各項內容之約定價值如下,做為本契約退費、計價及爭議處理之依據:
(一)「課程使用權益」:新台幣 10,000 元,包含:
1. 居家訓練全計劃(完整運動安排與示範教學)
2. 營養師全觀念系統課程(瘦身營養學等)
3. 外食/連鎖店 SOP 圖表
4. 行為/飲食/作息紀錄模板(空白菜單、追蹤表等)
5. 結案報告或階段性回饋報告
本項屬可重複使用之數位教材、工具內容。一經開通、下載、寄送或可供使用,即視為已提供完成。
(二)「社群使用權益」:
1. BeBetter 成長學院社群進入與參與權
2. 雙數月線上講師課程/活動
3. 線上/線下活動優先報名權
4. 特定等級(例如等級9)獨家內容或權限
本項屬期間型服務,視為甲方持續提供之社群維運、答疑方向引導、資源更新與參與權。
1. 管理師目標/動機確認視訊 1 次
2. 壓力排解輔導
3. 行為改變指導
本項屬「一次性人力顧問服務」。每完成一次視訊或具體行為調整指引,即視為該單位服務已完全履行。
1. 營養師視訊教學與對焦方向,共三次,每次新台幣 3,000 元
2. 營養師監督追蹤十週照護,總額新台幣 27,000 元(以週為單位)
3. 個人客製化減脂數據分析,二次,共新台幣 3,000 元(每次 1,500 元)
4. 每週狀況檢視與調整(總額新台幣 9,000 元,依週分攤)
5. 行為改變模板與記錄表(每週新台幣 5,000 元,依週分攤)
以上屬週期性一對一照護與定期回饋。每經過一週追蹤、一次視訊或一次數據分析,即視為該單位服務已履行。
(五)「營養師服務內容(Standard)」:
1. 營養師視訊教學與對焦方向,共兩次,每次新台幣 3,000 元
2. 營養師監督追蹤八週照護,總額新台幣 7,200 元(以週為單位)
3. 個人客製化減脂數據分析,二次,共新台幣 3,000 元
4. 每週狀況調整(每週新台幣 900 元,依週分攤)
5. 行為改變模板記錄表(每週新台幣 0 元,視同附贈)
同樣適用「一週/一次」即視為已履行之計價邏輯。
(六)「Loop 方案」:
Loop Full:八週營養師監督追蹤照護(每週),總額新台幣 3,000 元
Loop Light:八週營養師監督追蹤照護(每週),總額新台幣 2,000 元
本項屬週期性人力追蹤/回饋,每一週為一服務單位。
2. 上述價值拆分,係乙方購買時即同意之「方案組成、各項目價值與成本結構」,並將作為退費計算與消費爭議處理之依據。
1. 下列任一情形發生,即視為服務正式開始(即「服務啟動」):
(1) 乙方首次登入課程平台並可觀看課程影片、下載教材或工具檔案。
(2) 乙方被加入管理師/營養師之照護群組、LINE 照護聊天室或其他一對一/小組追蹤管道。
(3) 管理師/營養師已針對乙方的個人資料、問卷、影片或紀錄提供個別化建議、目標設定、或行為調整方向。
(4) 教材包、工具包、補給品或其他專屬物品已寄送且可正常使用。
服務啟動後,即表示乙方已開始受領服務。
2. 當每一項人力服務(如一週的個別追蹤、一場視訊、一份個人數據分析)已提供或已可提供時,該部分即視為「已完成」。該已完成部分不再列入可退費金額。
3. 「課程使用權益」與教材屬可持續使用之數位/工具型內容,一經啟用、下載、寄送或可正常存取,即視為完成提供,原則上不得主張退費。
1. 本服務屬持續性行為追蹤與習慣養成輔導,並非可自由中斷、隨時暫停、事後補回之點數制。除不可抗力(第十九條)外,乙方不得單方面主張「先暫停幾週、之後再補回」。
2. 乙方如長期未回報紀錄、未參與追蹤回饋、未出席預約之視訊,該期間仍視為服務期間進行中,視同乙方自行放棄,並不得據此要求展延、補課或退費。
3. 甲方得基於商業量能及個案情況,酌情允許一次性展延,惟此屬甲方酌定之例外協助,非乙方之當然權利,且不得作為退費或損害賠償之主張依據。
4. 若乙方嚴重干擾社群秩序、攻擊其他學員、散布未經查證之嚴重指控、或未經授權散布課程/教材內容,甲方得逕行限制或終止乙方之帳號或社群權限。此情形下,僅未履行之未來人力服務部分可依比例計算退費;其餘已啟用之數位教材、社群權限等不退。
1. 乙方同意甲方於本契約履行過程中,得合理使用乙方之成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 成果照片或影片(得適當遮蔽)
(2) 匿名化後之對話紀錄、心得、經驗分享(不揭露姓名、聯絡方式等足以直接識別個資)
(3) 成效敘述、前後對照、學習歷程摘要
2. 上述內容僅得用於:
(1) 行銷宣傳(社群媒體、官網、E-mail 等)
(2) 成功案例展示(健康故事分享)
(3) 內部教育訓練與品質管理
3. 甲方於使用前述資料時,應盡合理之遮蔽與匿名處理義務。
4. 乙方得隨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要求甲方停止後續新使用。甲方應於合理期間內(最長三十個工作日)停止後續新使用或下架尚可控制之素材。但對於已合法公開或於行銷素材中合理使用之內容,基於保存紀錄與既有行銷資料完整性,得不溯及既往。
1. 乙方應依購買方案頁面或訂單所載之金額、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與付款期限履行付款義務。
2. 乙方如選擇分期付款,即使中途停止參與或主張終止服務,已屆期之各期款項仍屬乙方應付價金義務。惟甲方應依本契約第十三條(退費與計價機制)計算乙方是否尚有可退金額並予處理。
1.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乙方於購買後七日內,如同時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得請求解除契約並申請退費:
(1) 完全未登入課程平台或觀看課程內容;
(2) 未加入照護群組或個別追蹤頻道;
(3) 未接受任何個別化建議、目標設定或行為調整指引;
(4) 所有教材包、工具包、補給品等均未拆封或使用;
2. 前項退費金額,為乙方實際支付金額扣除「實際運費、包材成本、金流處理手續費」後退還。
3. 若前述任一要件未具備(例如已有登入紀錄、觀看紀錄、個別化指導、教材包拆封),即不符合無條件解除權,改依下列比例計算辦理。
4. 依第九條第1項任一情形發生時,視為服務已開始履行,乙方不得主張全額退費。
5. 乙方得就尚未履行之「人力服務部分」申請比例退費;惟已提供或已可使用之「課程使用權益」與教材、已開放之社群權限等,不在退費範圍內。
6. 依第八條所列各項內容價值為基礎,自乙方方案總價中扣除以下項目後,計算尚未履行部分:
(1) 每一場已完成之視訊/諮詢,按單次金額(如每次新台幣3,000元)列入已履行部分。
(2) 每一週已提供之追蹤照護(含個人檢視、建議、調整),按每週金額比例列入已履行部分(例:10週總額27,000元者,視為每週2,700元)。
(3) 已完成之個別化減脂數據分析、客製化報告、個別行為調整模板等,按其列示價值列入已履行部分。
(4) 已提供且乙方可持續使用之教材、課程影片存取權、工具包等,視為已履行部分,不列入退費基礎。
7. 上述扣除後所剩餘之「尚未履行人力服務價值」即為可退費用的基礎金額。
8. 經核准之退費申請,甲方將自可退費用的基礎金額中,合理扣除:
(1) 金流平台與行政處理費:5%,用於第三方金流收付與帳務行政成本;
(2) 合約管理與排程成本:10%,用於個案行政、排程保留、社群管理及教材準備成本;
前述兩項合計不超過可退費用的15%。上述費用屬實際營運成本補償,非懲罰性違約金。
11. 乙方應依甲方指定管道提出退費申請並提供必要資料(訂購人姓名、退款原因、金融帳戶資訊等)。
12. 甲方於核算退費金額後,將於合理之營業工作天期間內完成匯款。
13. 乙方應於服務終止日起30日內提出退費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1. 視訊諮詢:乙方預約之管理師/營養師視訊諮詢,若乙方於約定時間未出席,或於短時間內連續兩次改期,該次諮詢視為已提供完成,恕不補課、不加時、不退費。此規定旨在保障人力排程成本。
2. 紀錄與回報:乙方應依服務規畫回傳飲食紀錄、行為追蹤紀錄(包含睡眠、壓力、活動量等)。若乙方長期未回報,或僅於事後一次性大量補交,導致營養師無法逐步調整指引,該影響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不得據此主張成效不如預期而請求退費或賠償。
3. 健康責任:本服務非醫療行為,亦非診斷、治療或處方。乙方若有慢性疾病、特殊用藥、疑似病症或身體不適,應自行諮詢合格醫療人員並主動告知甲方。乙方未充分揭露個人健康狀況,或未依醫療建議處理所生後果,由乙方自負。
1. 乙方應依約定之付款方式與期限繳納所有費用(含分期)。
2. 若乙方未依約付款,甲方得以電子或書面通知乙方補繳,並得:
(1) 暫停或限制後續服務;
(2) 請求逾期費用;
(3) 依法律途徑或委託合法第三方收款機構追討。
3. 逾期超過三十日未繳者,甲方得加收未付款項5%作為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以未繳金額20%為上限。
4. 逾期超過九十日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移送法律程序,並請求乙方負擔因追討所生之必要合理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
5. 若因乙方逾期未付款致本契約終止,乙方仍應支付已履行服務部分的費用及未清餘額。
6. 乙方不得以申請退費或提起訴訟為由停止付款。
1. 使用乙方之帳號或密碼登入本服務之行為,推定為乙方行為。
2. 任何一方發現乙方帳號遭未經授權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經乙方確認後,甲方應協助凍結、重置或更換帳號/密碼,並可酌情延長服務使用期間或提供等值補償。
3. 除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外,甲方應於合理期間內完成協助。
1. 甲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提供合理安全且可使用之服務環境,並盡力維持系統之穩定性。
2. 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導致系統長時間嚴重中斷或內容明顯錯誤,乙方得通知甲方限期改善。若於契約期間內,經三次以上重大異常且未改善者,乙方得終止契約,甲方應依第十三條比例退費尚未履行之人力服務部分。
3. 甲方對專業教材內容之正確性負有合理查證與修正義務,並應於知悉錯誤後合理期間內公告修正或提供更新。
1. 本服務(含教材、影音、模板、追蹤表、行為調整流程、社群內容等)之一切著作、教材、設計、影像、資訊結構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或合法授權人所有。
2. 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散布、轉售、分享、編輯、改作、翻譯、上傳至其他平台或提供任何第三人使用。
3. 乙方如有侵害,除應立即停止並移除相關內容外,並應就甲方因此所生之損害(含合理律師費用與維權成本)負賠償責任。
1. 因天災、停電、疫情、政府管制、第三方平台大規模中斷、罷工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契約無法履行者,雙方均得通知對方終止本契約。
2. 契約終止後,甲方應就尚未履行之人力服務部分依第十三條比例退費。雙方各自對已履行部分之義務不因此免除。
3. 因不可抗力所致暫停或中斷,甲方不負額外損害賠償責任,惟甲方應盡合理努力恢復服務或提供替代安排。
1. 甲方依法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處理及利用乙方資料,僅於提供服務、課程追蹤、成效評估、客服與帳務聯繫之必要範圍內使用,非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予不相關第三人。
2. 乙方得依個資法行使查詢、閱覽、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等權利,申請管道為甲方公告之聯絡信箱(目前為 rickytimeoffical@gmail.com)。
3. 甲方人員因提供本服務而知悉乙方之個人資料、飲食/生活紀錄、健康狀態或行為紀錄者,除法令另有明文規定或乙方同意外,皆負保密義務。
1. 甲方對服務之提供,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惟不保證服務於任何時間皆不會中斷或毫無錯誤。
2. 課程、營養指導與生活型態建議,均屬知識、教育與行為引導。實際成效取決於乙方之健康狀態、配合程度、壓力、睡眠、飲食紀律、既有慢性疾病、用藥及運動等多重因素。甲方不保證特定體重變化、體脂下降幅度或任何具醫療性質之結果。
3. 非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例如乙方未依規定回傳紀錄、未出席諮詢、延遲補交資料等)所導致之成效不如預期,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4. 若因甲方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直接造成乙方可得證明之實際財產上損害,甲方於法律允許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5. 甲方於任何情形下對乙方所負之賠償總額,以乙方實際支付之總價金為上限。
1. 乙方不得以惡意攻擊、侮辱、誹謗、散布未經查證之嚴重指控,或揭露他人隱私等方式,於公開平台或甲方社群中損害甲方名譽、商譽或他人權益。
2. 如甲方認為乙方行為已對甲方或其他學員造成重大影響,甲方得提出具體事證並以書面或電子方式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正者,甲方得終止乙方帳號、取消其社群參與權及後續服務,並保留民、刑事救濟與求償權。
3. 前項並不影響乙方於合理範圍內,依其實際使用經驗提出客觀意見、申訴或評價之權利。
1. 乙方購買前於報名頁面、官網、付款頁面所顯示之方案介紹、期間、價格、服務項目、贈品內容,均屬本契約之一部分。
2. 如前述公開資訊與本契約內容有差異,原則上以乙方實際購買之訂單明細(包含金額、週數、諮詢次數、贈與項目等)為準。
3. 乙方確認,其購買價金係基於特定方案組合與優惠價格,該價格已反映人力成本、教材成本、社群營運與顧問排程。乙方不得逕行拆價主張「部分我不要,所以那部分要全額退」而要求重新計算方案折扣。
1. 乙方如對服務內容、帳務金額、退費計算有疑義,得透過甲方公告之客服管道(含電子郵件)提出申訴。
2. 甲方於接獲申訴後,原則上將於十五日內回覆或提出處理方案。
1. 本契約之解釋與適用,悉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因本契約所生或與本契約有關之一切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此約定不影響中華民國法律強制規定下,乙方仍得依相關消費爭議處理程序提出申訴或調解之權利。
1. 甲方得視實際營運情形,調整服務內容、退費計算方式、個資聲明與其他條款,並以合理方式公告或通知乙方。
2. 調整後之條款,除涉及既有乙方主要權益之重大變更外,原則上自公告時起適用於新購買或續約之方案。就已購買方案若有重大影響者,甲方將以適當方式提供說明或協商。
乙方於購買本服務並啟用帳號後,即視為同意並受本契約全條款之拘束。
甲方:康祥健康顧問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學員/會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於線上完成購買並付款,即視為同意本契約全部條款,無需另行簽署書面文件;如需書面存證,得依上列簽署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