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 Cta

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

BeBetter方案

註冊即購買型學員(以下簡稱「甲方」)(甲方個人資料,請填載於購買頁面)

註冊購買BeBetter方案/《瘦身營養學》線上課程 視同同意此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

第一條(本服務之定義)

乙方授權甲方於指定之網站系統,使用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進行之教學、評量或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但本服務不包括正規教育、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所提供之服務。

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訂定之。

第二條(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1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網站網址:https://nutrition.ricky.tw/ 與 照護LINE群組

2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適用對象:註冊即購買型學員

3 乙方提供本服務之教學內容:營養照護、線上課程

第三條(設備規格)

乙方應於甲方使用本服務前,明確告知甲方使用本服務前,應具備下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

1 WiFi網際網路連線

2 可供網路連線的硬體設備 (電腦、行動電話…等等)

甲方連結乙方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乙方所提供者外,應由甲方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甲方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甲方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第四條(契約之成立生效)

甲方經由網際網路購買BeBetter方案服務者,即於乙方所指定網頁上成為學員,表示同意申請本服務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乙方應立即以網站系統,回覆通知甲方利用再次確認機制加以確認電子文件內容,經甲方再次確認後,本契約成立。

第五條(法定代理人)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訂定時,應經甲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代理訂定契約。

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外,本契約不生效力,乙方不得據以要求甲方之法定代理人負擔契約履行或賠償責任。

第六條(服務序號密碼)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之本服務,若需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者,乙方於甲方確認選購服務內容後,應依下列方式將帳號、序號或密碼提供甲方:甲方將寄送電子郵件驗證信,乙方可自行依驗證信流程設定專屬密碼

第七條(登錄使用)

甲方於收受乙方提供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登錄帳號、序號或密碼之日起,應依乙方規定之登錄程序註冊與甲方相符之必要個人資料,並設定使用者帳號及個人密碼,以便乙方於甲方使用本服務時,確認甲方之身分。

第八條(授權登入方式)

乙方授權甲方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方式如下:

帳號密碼制:註冊即購買會員可依據驗證信自訂之

第九條(使用期間)

乙方授權甲方使用本服務之期間、次數或權利依本網站生效期間有效。

第十條(擔保授權)

乙方應確保其就本契約所授權甲方使用之服務內容,為合法權利人。

乙方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甲方無法繼續使用者,乙方應補償甲方無法使用之損失。

未經乙方事前之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

第十一條(授權使用費)

本服務為註冊即購買型會員制,一般會員無授權使用費。

合作夥伴(講師及專業人士),合作內容依據另訂定契約書為準。

甲方於本契約期間,乙方以「贈品」為名義,向甲方所為之贈與,於本契約終止或解除時,乙方得向甲方請求返還該贈與物,且甲方主張應自返還之費用金額當中,扣除該贈品之價額。

第十二條(付費方式)

雙方同意本服務授權使用費之給付方式,依據本服務選擇付款方式為依據。

第十條(積欠費用之處理)

甲方逾期未繳納分期付款應繳納之費用,如遲延給付之金額已達分期付款總金額五分之二者,乙方得定十日以上(最少不得少於十日)之催告期間請求甲方給付,逾期甲方仍未完全給付者,乙方得終止本契約,終止提供本服務並向甲方請求清償積欠之費用及依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並請求甲方給付分期付款總金額扣除已給付金額後餘額二十(最高不得超過該餘額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第十條(授權使用原則)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甲方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乙方並得通知甲方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

(1) 甲方蓄意散布干擾乙方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2) 甲方在網際網路社群平台系統(包含但不限於:FacebookInstagramYouTubeLINE…等)與論壇平台(包含但不限於:DcardPTTmobile01…等)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或不符合事實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甲方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契約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乙方通知甲方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乙方得通知甲方終止本契約,甲方不得拒絕。

乙方依前二項之約定終止本契約者,應按比例返還甲方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但乙方得於返還金額中扣除二十(最高不得超過返還金額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第十條(甲方之義務)

甲方對於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按時給付之義務,並對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授權使用費,有繳納之義務。

甲方對於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甲方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契約第十五條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甲方依本契約第七條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乙方請求更正。如因甲方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條(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利用甲方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行為,推定為甲方之行為。

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發現甲方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應立即通知對方。經甲方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乙方應立即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甲方更換其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前項情形,除乙方能證明係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甲方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使用所生之損失者外,乙方應於七個工作日內以延長甲方之使用期間或返還甲方已遭扣除之使用次數、時間單位作為補償。

第十條(服務品質)

乙方應提供具有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乙方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

乙方負有維護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與更正確認之責。經甲方通知或乙方知悉內容錯誤,除於網站公告錯誤內容外,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情節重大之系統異常或教學內容、教材錯誤之情事達三次以上,且乙方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甲方得通知乙方逕行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拒絕。

十八條(智慧財產權)

甲方應尊重與本服務有關之所有智慧財產權,非經智慧財產權人事前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本契約授權以外之其他方式加以利用。

甲方違反前項之約定者,應依法賠償智慧財產權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十九條(乙方保密義務)

乙方因提供本服務而知悉或持有甲方之學習紀錄或其他個人資料,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甲方請求查詢或第三人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請求查詢者外,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人揭露。

若乙方經甲方同意後,即可使用甲方同意之內容進行曝光使用。

第二十條(乙方免責事由)

乙方除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得因第三人入侵其電腦系統,而免除乙方對甲方所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但不影響乙方依據本契約第十八條之約定,對於甲方應負之補償責任。

除本契約或乙方之廣告另有保證使用本服務之學習成效外,乙方不保證甲方使用本服務之學習成效。

第二十條(暫停服務之處理)

乙方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乙方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應於暫停本服務七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甲方。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服務暫停期限)

乙方可於本服務合約期間內申請一次暫停服務,最長期限為六個月。服務暫停期間,乙方無須支付該期間內的服務費用。乙方須於服務恢復後,即刻開始重新計算餘下服務期間,並履行合約之相關義務。若服務恢復後乙方未能如期完成餘下服務,本合約之未完成部分將自動作廢,乙方不得再行主張任何權利。

 

舉例說明: 若乙方因個人原因需暫停服務,例如因工作調動或健康問題,乙方可提出暫停申請,並享有最多六個月的暫停期限。假設乙方在2024年1月1日申請暫停,並於2024年7月1日恢復服務,則服務期間將從7月1日重新計算,乙方須於2025年1月1日之前完成剩餘服務。如果乙方在恢復服務後未能如期完成餘下服務,合約中未完成的部分將視為自動作廢,乙方將無法再行主張相關權利。

第二十條(個人資料之保護)

乙方因提供本服務得蒐集、處理及利用甲方之學習紀錄或其他個人資料,對於甲方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取得甲方之文字同意,並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本契約目的之必要範圍,且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乙方不得將甲方個人資料為本契約目的必要範圍外之利用,並不得將甲方個人資料於乙方之關係企業之不同法人間流通。

第二十條(契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三十(至少三十日)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乙方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甲方不同意第一項之變更,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向乙方主張終止契約。乙方即立即中止本服務。

第二十條(終止契約與退費)

2023年7月01日起實施

線上課程與營養照護:

將依據照護時間比例進行退款,若為一次性給付內容則無法以個人因素申請退費,並收取終止本契約之違約金與平台手續費,違約金為退費金額之5%與平台手續費為已付款金額之10%,並將已寄出之包裹寄回(包含:減脂計畫書、個人減脂數據、食物代換表、減脂手冊、專利減醣轉盤)。

內容價目:

【高級版】

個案管理師提供目標、動機確認,價值:NT$2,500(一次性給付內容)

個案管理師協助壓力排解,價值:NT$4,000

個案管理師行為改變指導,價值:NT$4,000

營養師視訊教學與對焦方向,價值:NT$12,000(依據方案照護期間進行次數收費,共三次,每次為**NT$4,000)

營養師監督追蹤十週照護(每日),價值:NT$40,000(依據方案照護時間比例進行退費)

居家訓練全計劃-«三十天減脂營»,價值:NT$3,000(超過七天即無法退費)

營養師全觀念系統課程-«減脂課程快速入門、瘦身營養學、30天減脂營»,價值:NT$12,000(超過七天即無法退費)

行為改變模板記錄表,價值:NT$2,500

常見外食、連鎖店、大餐的SOP圖表(食用份數),價值:NT$3,500

減脂計畫書、食物代換表、減脂手冊、轉盤,價值:NT$3,500

個人客製化減脂數據,價值:NT$7,000(共兩次,每次為NT$3,500)

固定菜單+部分份數靈活菜單,價值:NT$3,000

針對地區性開出區域性個人化菜單,價值:NT$3,000

【標準版】

營養師視訊教學與對焦方向,價值:NT$5,000(依據方案照護期間進行次數收費,共兩次,每次為**NT$2,500)

營養師監督追蹤十週照護(一週兩次),價值:NT$25,000(依據方案照護時間比例進行退費)

居家訓練全計劃-«三十天減脂營»,價值:NT$3,000(超過七天即無法退費)

營養師全觀念系統課程-«減脂課程快速入門、瘦身營養學、30天減脂營»,價值:NT$12,000(超過七天即無法退費)

行為改變模板記錄表,價值:NT$2,500

常見外食、連鎖店、大餐的SOP圖表(食用份數),價值:NT$3,500

減脂計畫書、食物代換表、減脂手冊、轉盤,價值:NT$3,500

個人客製化減脂數據,價值:NT$7,000(共兩次,每次為NT$3,500)

固定菜單+部分份數靈活菜單,價值:NT$3,000

退款說明:

經確認款項已入帳,我們將於退款申請日為依據,不拘任何支付方式,皆需透過私訊,提供訂購人退匯資訊,包括:1.訂購人姓名2.退款原因3.銀行/分行/帳號/戶名 (存摺影印本)

依據訂購人提供匯款帳號日起,10-14個工作天左右完成退匯款項。

運送服務:

購買線上課程《瘦身營養學》所提供的包裹配送區域範圍目前僅限台灣本島。

第二十條(不可抗力事件)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契約無法履行者,雙方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均得通知對方終止本契約。本契約終止後,乙方應按比例返還甲方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

第二十條(申訴權利)

甲方對於乙方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乙方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乙方之營業處所向乙方提出申訴,乙方應自接獲甲方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第二十條(準據法)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約定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第二十九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公司保有本契約變動之權利。